
单楷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民间借贷领域常见纠纷,涉及借款金额认定、以租抵债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本案中,双方就借款实际金额及以租抵债事项存在争议。原告辛某主张被告汪某借款63500元未还,要求返还本金及逾期利息;被告辩称实际仅收到30000元,借条是应原告要求书写,且原告使用其公租房并转租获利应抵扣借款。争议焦点集中在借款实际金额认定、以租抵债抵扣标准及利息支持与否方面。
接受委托后,单楷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了原始借款凭证、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争议焦点,严格适用民间借贷举证规则,有力驳斥被告无证据抗辩,锁定借款本金事实。同时,专业梳理以租抵债款项抵扣逻辑,全程把控庭审要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汪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辛某借款本金54571.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该判决保障了当事人的核心本金权益,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单楷律师还代理了一起恋爱期间终止妊娠赔偿纠纷。委托人(原告)与被告恋爱后怀孕,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应支付20000元赔偿款,但未按期支付。双方就协议效力及被告是否违约存在争议。原告主张被告按协议付款,被告缺席庭审。
单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固定调解协议、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面对被告缺席庭审,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该结果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高效解决了纠纷。
另外,单楷律师还处理了一起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异议案。申请执行人XX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中,XX公司申请追加B公司股东肖某、李某为被执行人。双方就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存在争议。
单楷律师代理后,精准锁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维权路径,及时启动执行异议程序。全面调取工商、查控、终本裁定等证据,清晰证明股东未实缴出资与公司偿债不能事实。结合新《公司法》与执行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XX公司全部异议请求,但单楷律师立即为委托人制定执行异议之诉的后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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