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北省沧州市,被告人XX因信用卡逾期想办理贷款,在网上联系陌生人后,按照对方指示到石家庄一小区出租房,提供银行卡、手机及身份证供对方转账操作,获利2万元。其提供的银行卡成为涉案电诈嫌疑一级账户,含涉诈资金4XX11.X1元。这种情况不仅使被告人面临刑事指控,还对其个人生活和名誉造成极大损害。此时,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的王艳翠律师介入此案。
王艳翠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案件侦查阶段,王艳翠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她曾担任过企业法律顾问,了解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这使她在分析被告人XX的行为时,能够从不同角度思考。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被告人X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的条件。于是,王艳翠律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王艳翠律师又展现出其专业素养。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结合自己承办过6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详细阐述被告人XX的情况。她指出被告人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并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还赔偿涉诈案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王艳翠律师凭借这些有力的观点,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在庭审阶段,王艳翠律师进一步发挥其辩护能力。她在婚姻家庭领域细致、耐心的工作风格也体现在此次辩护中。她清晰地向法庭陈述被告人X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不大等情况,请求法庭对XX从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XX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沧州市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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