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民交叉案件的罪名边界界定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却未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还原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真实过程。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按约定使用设备,但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市检察院复查维持决定。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专业能力。
批捕阶段的证据阻断与程序阻击
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资金流转并获利。案件移送审查批捕时,李鉴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展示了律师在批捕阶段通过及时介入、促成量刑情节和提交专业意见,有效阻却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有利条件的能力。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空间与纠正路径
在万X案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结合万X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紧密结合初犯、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精准进行量刑协商,实现轻缓化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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