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急刹车摔倒受伤,住院90天,产生各类费用6万余元。案涉公交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然而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约定为由,主张将全部赔偿项目纳入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超出部分拒绝赔付。一审法院虽判决支持老人全部诉讼请求,但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赔偿金额不应超5万元限额。此时,案件材料送到了来自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手中。
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的李楠律师,在处理保险理赔等民商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和保险条款。李楠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将未致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全部归入医疗限额,这一做法导致另一部分保额形同虚设,明显减轻了自身责任、加重了伤者负担。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李楠律师判断该格式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在二审庭审中,李楠律师紧紧围绕条款效力展开抗辩。他指出,该条款免除了保险人责任、排除了伤者主要权利,即便投保人盖章确认,也不能改变其无效的性质。李楠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护,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楠律师的观点,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老人全额拿到了赔偿款。从保险公司坚持限额拒赔,到老人最终全额获赔,这一巨大的逆转离不开李楠律师的精准辩护和专业能力。李楠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切实维护了老年伤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