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卷入一场法律纠纷。2023年3月至7月期间,他将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出租给网络上家使用,还发展下家出租账号,并受指使在平台发布足球博彩视频及网评,为电信诈骗活动吸粉引流,个人获利10000元。案件发生后,解XX面临着法律的审判和可能的严厉处罚。
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她办理案件近401件,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此次,她接受解X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聂明娅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解XX的行为过程、获利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她发现解XX具有自首情节,在经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时,解XX积极退赃,这显示出他的悔罪态度。
在庭审过程中,聂明娅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解XX进行辩护。她强调解XX犯罪数额不大,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的情节。她引用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阐述解XX的情况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聂明娅深知在刑事辩护中,对行业规则和证据特点的把握至关重要。她了解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裁判口径注重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她在辩护中着重突出解XX的主观恶性较小,其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危害程度相对较低。
最终,法院采纳了聂明娅律师的辩护意见。解XX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单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个结果对于解XX来说,是从轻处罚的体现,也证明了聂明娅律师辩护的有效性。
聂明娅律师凭借此次成功的辩护,其经手的案件被评选为省级精品案件,还被濮阳市司法局点名表扬为优秀律师。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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