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案中,原告王X与被告钱X本是朋友关系。2015年10月15日,钱X向王X出具两张借条,确认借款共计392万元。然而此后钱X仅累计还款31万元,剩余361万元一直未还。王X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这使得王X不仅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承受着精神上的压力。这种困境严重影响了王X的正常生活和资金周转。在这样的情况下,王X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自2022年起开始执业。
案件刚开始,韩蕊律师利用自己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帮助王X全面梳理债权,仔细检查借条等相关材料,同时通过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来固定证据。在梳理过程中,韩蕊律师凭借在法院积累的经验,敏锐地发现了借条和聊天记录中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她还与王X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为王X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进入诉讼环节,韩蕊律师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结合之前在法院工作时对审判流程和法官思维的了解,清晰地向法庭阐述案件事实和王X的诉求。在审理过程中,王X同意将利息计算方式变更为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3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韩蕊律师积极响应这一变更,进一步完善诉讼方案,确保王X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她在法庭上的表现专业而自信,有效地维护了王X的利益。
到了执行阶段,韩蕊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她凭借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经验,与法院执行部门密切配合,督促钱X履行判决。她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法院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王X能够顺利拿到应得的款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及钱X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确认截至2015年10月15日,钱X认可向王X借款392万元,其中300万元为本金,92万元为利息。钱X累计还款的31万元应先用于抵扣利息,故尚欠本金300万元及利息61万元。法院判决钱X返还王X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剩余利息61万元。韩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表现,成功帮助王X化解了债务风险,挽回了经济损失。韩蕊律师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秉持“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