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杨娜娜,来自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她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处理过众多复杂的案件。
先来说说黄某某招摇撞骗案。2015年以来,被告人黄某某冒充国办秘书某局局长,多次以该身份赴多地参加活动并收取专家费、参与饭局,还以低买高卖的方式销售白酒赚取差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案件以涉嫌招摇撞骗罪立案,后续审查起诉中极可能变更涉嫌罪名为诈骗罪,若按起诉意见书载明的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杨娜娜律师接手后,详细梳理指控的犯罪事实,认为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了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均不成立。经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涉嫌罪名不变,犯罪金额认定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阶段,法官认为量刑意见偏轻,杨律师积极同法官沟通,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未体现的部分案件事实属于被告人坦白,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法律意见,并促使被告人及家属向被害人退赔并获得谅解,最终促成量刑建议未予调整,法院以黄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再看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被称为绵阳涉黑“二号案”,王家兄弟等18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全案被指控违法犯罪事实40余起,涉及10个罪名。杨娜娜作为第一被告律师陈琦的助理全程参与本案一审,辩护团队提出多项申请,并从多方面进行充分辩护,一审判决部分犯罪事实未予认定。二审中,杨娜娜以第一被告律师身份加入辩护团队,团队争取到开庭审理,二审判决又有部分犯罪事实被认定为组织外犯罪,刑期较一审均有不同幅度的调整。
还有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侦查机关认为李某某通过虚假合同及银行凭证诈骗特效费用3500万。接受委托时,李某某已经被提请批准逮捕,杨娜娜经过会见了解案情,认为本案系相对方欲通过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且民事案件当时正在审理中,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后李某某被取保。移送审查起诉后,杨娜娜经全面深入阅卷、和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双方民事诉讼情况,形成法律意见向检察院提交,并一同提交辩方证据。最终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杨娜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案件5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类案件,同时在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方面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凭借自己的专业、严谨、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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