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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先生与温先生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2018年5月17日,温先生向游先生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游先生转账支付。2019年,游先生因欠刘先生债务,将对温先生的债权转让给刘先生,并通知了温先生。但温先生称该款项是游先生代他人偿还,借条是受胁迫所写。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指出若为代还借款,应由他人向游先生出具借条,且温先生无证据证明借条是受胁迫所写,也未采取撤销措施。最终,法院认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温先生需偿还刘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吴女士与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吴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与保险公司就住院天数、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项目产生争议。邹婷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精准把握侵权责任构成、证据链构建及赔偿项目计算等关键环节。对于住院天数,结合实际治疗情况,排除挂床情况;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标准。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对重新鉴定意见的异议,邹婷律师引用法律规定,说明鉴定程序合法。最终,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邹婷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审慎研判,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准确识别不同法律关系,合理判断主次顺序,充分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定。正如邹婷律师一贯坚持的,只有基于事实和法律,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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