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生效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各项损失若干元,同时返还周XX垫付款若干元,并驳回原告陈XX其他的诉讼请求。在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相关事实清晰,依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县镇中心小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朱XX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等。
这份文书背后,是谭嘉虬律师在两个案件中的辛勤付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接案时,谭嘉虬律师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的确定。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仔细梳理原告陈XX的各项损失。在证据收集方面,他遇到了一些难点,比如原告购买护理床的费用、电动车损失等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问题。谭嘉虬律师通过收集电子发票、电动车照片等相关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财产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规定,为原告争取应有的赔偿。庭审中,被告方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谭嘉虬律师抓住被告周XX系被告XX公司员工这一关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用人单位责任的规定,扭转了局面,最终使原告获得合理赔偿。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谭嘉虬律师接案后,初步判断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的真实性和工程款的支付问题。被告小学申请对合同进行鉴定后又撤回申请,谭嘉虬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被告承担不利后果。在二审中,上诉人提交新证据试图改变原判,谭嘉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规定,对上诉人的证据进行有力质证,最终法院维持原判,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谭嘉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两个案件中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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