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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明确指出其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面临重判风险,家属心急如焚,紧急委托孙乐乐律师开展刑事辩护。案件刚发生时,情况十分棘手,证据看似对当事人极为不利,重判几乎成了定局。
孙乐乐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他仔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最终,发现并固定了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由此,他坚定地提出构成自首的关键辩护意见。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他结合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同时,除了自首这一关键情节外,他还归纳提炼出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起完整的从宽辩护体系。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了刑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大有效的辩护结果。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及其家属松了一口气,避免了更重的刑罚,为当事人的未来争取到了更多的机会。孙乐乐律师依旧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恪尽职守,服务至上”的执业理念,在众多案件中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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