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爱荣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原告和杨X之间借款事实明确,但王X只是应杨X要求提供账户,未参与借款协商,也没使用借款。为了找到有力证据,周爱荣律师仔细查阅了原告和杨X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确认借款金额、交付方式等都是他们直接协商的。周爱荣律师还多次与王X沟通,详细了解她与杨X的关系,以及她对这笔借款的知晓情况。同时,周爱荣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银行转账记录,以证明王X只是收款账户,未实际使用款项。经过这些工作,案子有了实质进展,法院对王X是否应担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方的主张开始松动。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周爱荣律师在庭审中运用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抗辩,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对方是原告和杨X,王X未以借款人身份参与磋商,未作出还款承诺,不应成为借款人或保证人。对于原告“出借账户即应担责”的观点,周爱荣律师指出,现行法律未规定单纯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直接导致民事赔偿责任,王X既没获益,也没作出借款意思表示。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爱荣律师的观点,判决仅由杨X偿还借款本金180000元及逾期利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成功避免了王X15万元的不当追偿,还让王X无需承担1950元案件受理费。在这起案子中,周爱荣律师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性,纠正“出借账户即担责”的误区,为当事人实现了诉讼成本最小化。
这起案子看起来特殊,其实暴露出民间借贷领域一个普遍痛点:很多人随意出借银行账户,却不知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周爱荣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证据收集,为账户出借人王X成功免责,展现了他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周爱荣律师在办案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陷入民间借贷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像周爱荣律师这样愿意深入调查、精准分析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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