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嘉兴市XX纺织品公司与被告彭XX在2022年至2023年间有买卖合同往来,被告多次采购布匹。原告交付货物后,被告却未足额付款。截至2023年3月20日,双方微信对账确认被告欠款88,907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被告更是失联。这种情况使原告的资金无法回笼,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此时,原告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始执业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
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时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面对被告失联、无法常规送达法律文书的难题,俞国锋律师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他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完整微信记录,表明原告告知被告欠款金额后,被告未提出异议。俞国锋律师凭借在民商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结合双方交易习惯,认定该“沉默”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认可。
俞国锋律师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法律程序有更深入的理解。因被告下落不明,他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正常推进。同时,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他精准指出双方最后对账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被告对账后未及时付款构成违约。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凭借多年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经验,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外,他还主张因被告失联导致公告送达产生的400元公告费由被告负担,以减轻客户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货款88,907元及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作为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获“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此次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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