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胎政策最新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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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的政策,国内已经放宽了对生育三胎的限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这意味着以后出生的第三胎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不需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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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国内已经放宽了对生育三胎的限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这意味着以后出生的第三胎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不需要罚款。然而,对于在之前出生的第三胎,如果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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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胎政策最新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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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胎政策的内容包括什么?
的政策,国内已经放宽了对生育三胎的限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这意味着以后出生的第三胎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不需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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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我老婆再生一个小孩,不知道现在国家对于二胎政策如何,请问一下国家关于二胎政策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形,应逐级请示,不得自行放宽或缩紧政策口径。
  
二、优化审批办证程序
  严格执行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对申请人需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严禁随意增加审批程序和增加申请人提供资料等前置条件。从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受理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应在2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中,乡镇1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级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之乡镇和申请人,不再下达"批准/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上、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小孩后自动失效。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再生育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一律取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女方是我省户籍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再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男方为我省户籍、女方为外省(区、市)户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办理《生育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结了婚以后有看第一个孩子,现在我们打算再要一个,想问下单独生二胎2017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方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的时间:
1、各省市实施的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2、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时间: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妻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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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胎政策前非政策内3胎怎么办
在3胎政策前非政策内3胎如果是符合当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绝不罚款。简单的说比如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或者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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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胎政策开放之前生的二胎在国家的二胎政策
[律师回复]
一、法律允许有利追溯  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一般原则,理由是法律不能要求行为人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即要求其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我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因此,法律允许有利的溯及既往。  
二、从立法者目的来看  国家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启动单独二胎新政,是为了缓解结构,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福利压力。同时也是为了让更多独生子女家庭有保障,降低了年轻人以后赡养老人的压力,降低单独家庭的“失独”风险。新政策的出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逐步放开生育政策的一个过程,根据立法者本意只要当事人符合生二胎的要求,且在政策出台后未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即应不认定为超生。  
三、如果认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则该行政行为不具有合理性  单独二胎政策出台赋予了单独家庭生二胎的权利,如果将政策出台日之前生的小孩认为是超生的话那政策出台后十个月之类生的小孩是否都属于超生呢因为这些小孩都是在政策出台前就已经成为了胎儿。如果认为之前出生的小孩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政策出台第二天之后出生的小孩不需要缴纳费用的话,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且行政行为不具有合理性。
朋友的一个邻居想要咨询一下,关于三胎政策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因为一些事情需要处理。
[律师回复]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一、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
据 2016年新修订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二、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增加产假60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 60 天的相关奖励。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有望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此外,关于婚假,现行条例中“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的内容被删除。
四、生一孩二孩实行免费登记,生三孩及以上实行生育审批
当前,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五、原有的独生子女父母仍享受以下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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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二胎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录“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点击“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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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广东的,他跟他老婆都是二婚,他们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广东再婚二胎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二、二婚可以生二胎吗
  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也就是说没有生二胎的资格了。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二婚办理二胎生育证
  再婚的办理二胎生育证所需证件:
  
(1)户口本、结婚证、一胎生育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死亡证明,以上证件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单位证明信:证明是初婚、再婚、有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是工人身份、干部身份(证明是科、股级干部还是一般干部),初婚的要加民政部门章。
  
(3)单位张榜公布情况(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4)夫妻近期小2寸合照5张
  
(5)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孕情检查证明。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带齐证件、照片到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准生证了。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四、假离婚生二胎
  符合上述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以生育二胎,假离婚生二胎是不可行的,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
  再婚夫妻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第二次及以上结婚。先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手续的夫妻,或有一个子女、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不得按照再婚条件审批再生育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广东再婚二胎新政策的内容。
我国颁布了二胎新政策,请问江西省再婚二胎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再婚的夫妇那些情况下可以生二胎?
[律师回复] 江西二胎新政策明确“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并首次提出了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适用办法,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同时,以前实行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制度和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制度改为按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这意味着从《决定》公布之日起,对生育两个及以内孩子的,不再实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实行审批制度,并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江西二胎新政策确定了可再生育的4类情形,包括: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因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条例》相应取消了原条款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但同时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以上就是江西省再婚二胎新政策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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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独二胎政策内容有哪些?
为保持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制统一,将原《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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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胎政策主要内容有什么?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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