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定其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诱使对方支付合作款项后未完成服务。这正是杨勇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杨勇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杨勇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案件核心争议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他发挥自己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专业优势,深入调查,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证明当事人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无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
在此基础上,杨勇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本案当事人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系因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所致,属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刑事证明标准。此外,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最高检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杨勇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在执业多年的过程中,养成了仔细梳理证据的习惯。就像在这个案件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大量的书证和聊天记录中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这与他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有关,尤其是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恢复了名誉和自由,对杨勇律师感激不已。而杨勇接下来又将投入到新的重大商事纠纷案件中,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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