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W某的近亲属ZX、WXX悲痛万分,将多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XXX万余元。在诉讼过程中,他们追加了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为被告,声称道路绿化遮挡视线,交通部门未尽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此时,厉春艳律师登场。她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承办案件逾数百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超50%。她以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著称,面对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她迅速展开了工作。
厉春艳律师首先严格核对道路产权、养护范围、管理权限等事实。她发现,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并不负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这就明确了交通局并非本案适格责任主体。接着,她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核心依据,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双方驾驶员未安全驾驶、未让行、车辆未审验、超载,与道路及绿化状况并无关联。
为了驳斥“绿化遮挡视线”的主张,厉春艳律师结合现场照片、视频、车辆通行轨迹等证据,证实路边树木并不影响安全视距,不存在妨碍通行的安全隐患。原告及相关方的主张仅仅是主观猜测,并没有证据证实因果关系。
在法律依据方面,厉春艳律师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交通部门已履行道路管护义务,涉案道路完好、通行正常,没有任何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庭审中,厉春艳律师围绕“无管护义务、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三点核心,进行了精准抗辩,逻辑清晰有力。她的观点最终说服了法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
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对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对日照XX公司、C某某的诉讼请求;赔偿责任由肇事车辆方、雇主、保险公司依法承担;案件相关诉讼费用均由其他责任方负担。这起案件实现了行政机关完全免责、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不负担诉讼费用的完美胜诉结果。
事后,人们回忆起这起案件,都对厉春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印象深刻。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在复杂的案件中精准区分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行政机关避免了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守护了公共财产安全,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她就像一位法律战场上的勇士,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