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李女士初次找到高晗律师时,神情憔悴且满心绝望。她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再婚家庭中本就处于弱势。某日,丈夫酗酒后对她实施暴力殴打,导致她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迫离家报警。身心受创的她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丈夫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而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艰难。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首先,他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其次,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高晗律师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他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在一起未成年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案中,原告夜间正常骑行电动车时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倒,导致重伤。案件涉及驾驶员、监护人、原车主、两任出借人等多名被告,关系混乱、责任难定,且部分被告推卸责任、拒绝赔偿。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深挖责任主体,依法激活交强险,精准计算赔偿项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判令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为重伤受害人拿到足额赔偿。
判决下来后,李女士拿着判决书,眼神中重新燃起了希望。她知道,在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中,自己终于获得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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