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原告王建经许可进入锡林浩特金牌科技有限公司园区作业时,被该公司饲养的犬只咬伤,造成多处开放伤、神经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王建就25万余元赔偿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将金牌公司和内蒙古柏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此时,他急需一位专业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而温志晶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成为了王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内蒙古地区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专精于人身损伤案件。她秉持“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案件办理中。
在接受委托后,温志晶律师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庭审中,金牌公司辩称原告存在私自靠近、挑逗犬只的重大过失,柏颇公司主张其非犬只饲养管理人,不应担责。面对这样的情况,温志晶律师发挥她擅长构建证据链和梳理法律逻辑的优势。她仔细梳理诊疗、园区管理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来还原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她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了原告的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在庭审中,她有力地论证了金牌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而原告并无过错。
温志晶律师作为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她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守职业操守,以专业的服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温志晶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金牌公司作为饲养人未充分约束犬只,且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柏颇公司非饲养、管理人,无过错不担责。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法院核定了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判决金牌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812.29元,驳回原告对柏颇公司的诉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温志晶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作风,成功为原告王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企业合规方面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对于合同审查有着丰富经验,为企业规避了很多潜在风险。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担当,为锡林郭勒盟的法律服务市场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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