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陈兵兵律师的办公室,书架上一本军事学著作格外显眼,这似乎暗示着他独特的知识背景。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这样的学科底色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与众不同的视角。
在代理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联系证人、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面对这一不利局面,陈兵兵律师迅速投入到案件分析中。他在部队八年的从军经历培养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使他没有被一审的败诉所困住,而是精准地寻找一审在证据认证和法律适用上的突破口。
首先,陈兵兵律师运用军事学中注重细节和逻辑推理的思维方式,强化证据链条。虽然两份《结算审核表》均为复印件,但他重点强调这是由园林公司的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他在部队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等职务所培养的良好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这个关键信息。
接着,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精准适用举证规则。他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的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在己方已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这一策略的运用,体现了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的能力。
在庭审中,陈兵兵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他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其陈述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他在部队担任军队律师的经验,让他在庭审中逻辑清晰地陈述观点,有效引导法庭关注核心法律问题。
最后,他将二审争议焦点成功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并围绕己方证据的证明力展开有效辩论,避免了在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在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的情况下,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反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向当事人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在当下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证据问题常常成为案件的关键。陈兵兵律师这种将军事学与法学知识融合,果断决策、善于运用证据规则的专业特质,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个实务标尺。他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为解决类似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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