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峰律师在重庆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他处理过的案件类型丰富,在各类合同纠纷中积累了大量经验。下面就来看看他经办的一起典型合同纠纷案件。
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重庆XX司起诉重庆XX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级技工学校等被告。前期,20年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并委托重庆XX公司对外出租校区资产。20年4月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20年6月1日餐饮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餐饮支付3万元后,双方于20年6月12日签订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2万元,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餐饮主张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
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他习惯对合同条款进行逐字分析,梳理案件的时间线和关键证据。在这个案件中,他发现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王秀峰律师围绕这些要点收集证据,进行严谨的法律分析。
最终,法院认定欺诈主张不成立,合同已终止无撤销必要,其余被告无责,驳回了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餐饮自行负担。
另一起案件中,在二审买卖合同纠纷里,上诉人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向张X购买车辆,发现车辆曾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以张X隐瞒车辆全损事实构成欺诈为由起诉,一审被驳回。王秀峰律师代理杨进行二审。他通过梳理交易过程,确认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且张X未全面披露车辆重大瑕疵信息,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张X赔偿杨相关费用。
判决生效后,王秀峰律师将卷宗归档,继续处理下一个案子。在民商事领域的案件办理中,他始终保持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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