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律师的执业之路,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不断成长和积累的。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她曾代理被告龚某,面对原告陆某以被告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的离婚诉求,施律师精准把握证明标准,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未达到法定离婚标准。她还在庭审中强调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解释分居原因,强调夫妻和好的可能性,成功动摇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同时,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施律师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在债权债务案件方面,施律师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原告赵某主张被告孙某借款40万元仅有借条无转账记录的案件中,施律师强化借条证明力,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她还提供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现金出借能力,补强“现金交付”的合理性。利用被告缺席审理规则,施律师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法院依据原告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款项性质争议的二审案件中,施律师的专业素养更是得到充分体现。上诉人冯某主张与被上诉人孙某之间11万元款项系合伙投资款,投资失败不应返还,孙某则主张为借款并提供转账凭证及冯某承诺还款的微信聊天记录。一审判决认定为民间借贷,冯某不服上诉。施律师紧扣核心证据,抓住冯某微信中承诺还款的表述,论证其与合伙关系特征不符。从合伙关系构成要件出发,指出冯某未向孙某披露经营状况、进行盈余分配等,有力反驳其合伙关系主张。对于冯某二审申请的证人证言,施律师通过质证指出其为孤证,成功削弱证明力,促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施贝贝律师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委托,注重细节与逻辑。她深知在不同类型案件中,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在婚姻案件中,关注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核心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重视对“款项交付”事实的证明;在款项性质争议案件中,精准把握“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攻击对方证据链的漏洞。她用专业与温度,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未来,施贝贝律师将继续坚守执业理念,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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