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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XX身为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有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记录,此次又因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面对公诉机关认为其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指控,案件形势严峻。
2018年开始执业的林岚青,是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服务于辽宁大连地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民交叉领域相关案件400余件,每年成功无罪辩护案例十余件。秉持“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林岚青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其成功案例还曾在《人民日报》刊登。王XX家属委托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此案后,团队通过会见、阅卷及与办案机关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细节。
林岚青律师团队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一套全面的辩护方案。首先,鉴于王XX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律师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争取从宽处理。其次,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最后,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
最终,法院采纳了林岚青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附加刑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林岚青律师团队精准把握量刑情节,高效推进程序,帮助王XX获得了较轻的刑罚,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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