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谢X寻衅滋事案中,谢X与朋友就餐时因冲突参与打斗,造成对方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他虽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但因曾于2018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XX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此时,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成介入此案。龙成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十余年法律执业经验。他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核心要点构建辩护逻辑。尽管“从犯”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为法庭全面考量谢X的作用提供了依据。同时,针对谢X的累犯情节,龙成重点强调其事后积极悔罪的表现,平衡了从重与从轻情节的量刑影响。最终,法院在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内作出判决,判处谢X有期徒刑十个月。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寻衅滋事案中,被告B、被告C、被告A、被告D在烧X店因言语挑逗引发冲突,共同殴打被害人致伤。其中被告B、被告C系累犯,被告A、被告D系初犯。四被告人均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龙成作为被告B的辩护人,精准挖掘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在累犯从重处罚的前提下,为被告B争取到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空间。他还协助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最终,被告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而在交通肇事案中,被告A酒后驾驶致被害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龙成作为其辩护人,精准梳理这些核心从轻情节,向法庭充分论证被告A的悔罪态度与社会危害性降低,为适用缓刑奠定基础。他协助被告A家属与被害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书面谅解,最终使被告A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避免了实际羁押。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寻衅滋事与交通肇事案件中,法律规则的冲突与适用边界凸显。自首、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与累犯从重情节的权衡,是量刑判定的关键。龙成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公平的判决结果。他深知,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如何在罪名的边界内实现罪刑相适应,仍将是法律人不断探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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