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简背景:毛X某委托邹X兑换韩币失败起诉,一审判决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上诉;王XX与黄XX就非婚生女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起诉;王X因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被公诉;张XX投保后因交通事故理赔遭拒告上法庭。杨海娇律师分别接手这些案件,最后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逐件写动作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面临一审判决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上诉的障碍。杨海娇律师提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等核心上诉观点。直接变化是二审法院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
抚养费纠纷一审案:面临女方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的障碍。杨海娇律师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将理赔款全部交付女方,详细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合理性,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直接变化是经过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王X涉嫌诈骗罪案:面临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三年的障碍。杨海娇律师围绕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怀孕、幼子抚养、社区矫正条件等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直接变化是法院开庭审理并采纳辩护观点。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面临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赔付的障碍。杨海娇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出庭辩护,针对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需持证的机动车、免责条款是否适用、理赔金额如何计算等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直接变化是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动作与结果的呼应:杨海娇律师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提出的上诉观点、在抚养费纠纷一审案中的调解思路、在王X涉嫌诈骗罪案中的辩护意见以及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辩论,使得二审法院改判邹X不承担还款责任,抚养费纠纷达成调解,王X获得缓刑,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结尾: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杨海娇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执业6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婚姻家庭、刑事、民事等相关案件300+余件,以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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