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脚手架断裂致伤案
2019年起,韩某受王某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劳务内容与报酬,未签书面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某在施工时,因王某提供的脚手架断裂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就损害赔偿,韩某与王某多次协商无果,韩某遂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8062.1元。王某在一审中提出多项抗辩,如认为韩某自身有操作过错、主张的误工费和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但韩某仅认可37000元、韩某伤情与案涉事故无唯一因果关系等。
此时,王芳律师介入此案。王芳律师从20XX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600余件,有丰富的处理各类案件的经验。她仔细梳理案件证据,对韩某的损失进行精准核算,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在庭审中,针对王某的各项抗辩,王芳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力反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韩某合理损失为98590元,判决王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某不服上诉,二审中提交了录音、转账记录等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王芳律师认真审查新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分析,最终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某赔偿93590元。
案例二:中介合同纠纷
2023年2月,买受人亲属通过中介公司销售员为买受人购买某小区房屋。3月12日,销售员告知开发商返费40000元不能写入购房合同,只能通过中介公司返还。3月17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中介公司承诺支付购房返佣40000元。然而到2025年1月27日,中介公司仅支付15000元,剩余25000元经多次催要未付。
买受人委托王芳律师维权。王芳律师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基础上,凭借其多领域的专业资质和经验,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她发现中介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原法定代表人,且一审中股东未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在二审中,股东虽提交公司财务报表等证据,但未提供历年审计报告及个人银行账户流水。
王芳律师在庭审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中介公司与买受人的佣金约定合法有效,中介公司应支付剩余佣金及利息,股东因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王芳律师的观点,一审判决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及利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价值
在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王芳律师精准把握证据,在二审面对新证据时,能冷静分析其证明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中介合同纠纷中,她准确适用公司法规定,明确股东连带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佣金。其在证据组织上细致入微,能根据不同案件情况收集和整理证据;在法律适用上准确无误,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条文为当事人维权。
实践意义
在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中,法院通常会根据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提供劳务者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对于损失数额的认定,会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司法鉴定意见。在中介合同纠纷中,只要双方的约定真实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王芳律师证据收集精细,能全面梳理案件证据;行动迅速,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策略灵活,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是处理各类纠纷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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