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天成律师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吴律师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
在疑难执行案件方面,吴律师表现卓越。他尤其擅长针对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财产线索深度挖掘、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执行异议与复议等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实现债权清偿。在多起执行难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执行困局。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吴律师也有出色成果。在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以及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债务清偿等商事诉讼中,他凭借犀利的庭审表达和严密的逻辑,善于抓住关键细节,灵活运用法律与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与风险防控。在行政诉讼中,他也能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及行政争议解决。同时,吴律师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截至今日,已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纠纷处置、执行回溯等多个层面。
下面来看吴天成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卢某是债权人。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卢某的债权几乎陷入绝境。卢某的核心诉求是实现自己的债权,追回被拖欠的本金。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公司已“空壳化”,无财产可供执行,常规的执行手段难以奏效。其二,要突破公司独立人格的屏障,追究股东的个人财产责任,需要精准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其三,如何确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要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进行深入梳理。
吴天成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且存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吴律师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维权矛头依法指向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并成功将该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
在本案中,吴天成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没有局限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框架,而是敏锐地发现了股东出资义务这一关键切入点。通过深入调查公司的资本结构和历史沿革,收集充分的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定,为卢某找到了有效的维权路径。在庭审前置程序中,凭借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充分的证据,给被告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促使被告主动提出和解,避免了后续漫长的诉讼程序,高效、彻底地解决了纠纷。
这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很多公司可能出现“空壳化”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这起案件揭示了一条重要的维权路径,即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依法刺破公司面纱,向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个人追索,破解执行僵局。对于同行来说,这起案件提供了一种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当遇到类似情况时,不应轻易放弃,要相信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能够找到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吴天成律师始终坚持“专业为本,责任为纲”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专业能力为根基,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追求极致的服务。他凭借多学科复合背景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战略性的解决方案,是一位兼具锋芒与温度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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