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作为施工人,与被告公司就大连金普新区生态城相关地块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签订了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按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并竣工离场,双方结算确认了工程总价款。然而,被告尚欠100多万工程款,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被告应诉后提出多重抗辩理由,主张工程未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否认逾期付款事实,辩称原告诉请利息起算时间及标准无依据,拒绝承担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还对合同签订、工程竣工时间等案件事实提出异议,意图驳回原告全部诉请。阎乔律师团队接触案件后,首先全面整理案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等关键证据。
阎乔律师是法律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于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家事案件。他还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公司、企业诉讼事宜,诉讼标的额逾亿元。这些丰富的执业经历和深厚的实务积淀,让他在处理此案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面对被告提出的众多事实异议时,他凭借自己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能够迅速判断哪些证据是关键的,哪些细节需要重点核对。他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这使得他在核对证据细节时更加严谨、高效。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工程款追索诉请,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全部工程欠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在开庭前,阎乔律师团队紧扣法律依据,针对被告的抗辩,再次援引《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充分阐述原告的合法债权,明确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事实,为原告追索全额工程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事实支撑。
阎乔律师处理此类建设工程欠款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精准梳理证据,固定案件核心事实的方法。他会全面整理案涉关键证据,针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异议,逐一核对证据细节,形成完整证据链。接着直击争议焦点,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论证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最后紧扣法律依据,结合案件事实充分阐述当事人的合法债权。阎乔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经济类刑事犯罪等,其典型客户类型包括大型国企、公司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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