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与第三人于1997年至2024年系合法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被告交往并生子,且第三人隐瞒原告向被告进行大额赠与。2023年,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第三人向被告转账50万元,被告消费20万元用于支付房款,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款项821640元。因原告在一审中未主张案涉50万元中的30万元,现再次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赠与30万元的行为无效,被告返还赠与款30万元,并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王世奇介入此案后,首先仔细查阅了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对其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
王世奇律师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还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这些经历使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本案中,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证据,还从公序良俗和婚姻制度的角度进行审查。他在查阅一审判决书后,又对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详细比对,查看转账时间、金额等信息,以确定赠与行为的具体情况。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第三人向被告赠与现金3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XX日内向原告及第三人返还现金30万元。在开庭前,王世奇律师补充提交了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进一步证明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承担了不利的法律后果。
王世奇律师处理此类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固定核心书证,再梳理资金流向的方法。他会仔细审查相关的判决书、转账记录等书证,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同时,对资金的来源、去向进行梳理,以明确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合同、婚姻、企业破产、刑事等领域,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他以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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