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下的欠款一直拖欠着。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借口拖延。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委托律师维权,要求被告偿还剩余欠款。原告认为自己按照被告要求借款并转给他,被告却不履行还款义务,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提出任何答辩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其中,这些转账凭证清楚地显示了原告将借款转给被告的时间和金额;微信聊天记录则记录了原告催款以及被告拖延还款的对话内容。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由于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不过,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被告仍需承担还款责任。虽然合同无效,但被告实际使用了借款,给原告造成了资金损失,所以应该全额归还欠款。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借贷有风险,尤其是涉及从金融机构套贷转借的情况,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大家在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尽量避免通过套贷的方式借款。同时,要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个套贷出借合同被判无效的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54.9万元本息,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沈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优势明显。工学的严谨逻辑使他能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让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面对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实现了诉求。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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