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8月,原告XX与被告XX签订《不动产买卖协议书》,被告将名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房屋以48万元出售给原告。原告累计支付24万余元,被告交付房屋,但未办理过户。合同约定房屋出售前有抵押,贷款清偿解押后过户。后被告为案外人担保再次抵押房屋,因案外人未还款,房屋被法院拍卖,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高额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吴震律师2018年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此次作为被告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吴震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详细审查,发现合同签订距今已十余年,精准提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及返还房款已超过诉讼时效,这一动作发现原告在权利行使时间上存在问题,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验证,为后续过错责任划分奠定了基础。接着,吴震律师逐页比对合同条款,发现原告在明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购买,且长期未积极督促完成解押及过户,存在明显过错,这一异常通过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进行验证,使得在后续抗辩中能清晰划分双方过错。之后,吴震律师调取双方关于房屋交易的微信记录,发现原告在多年间未对解押过户事宜有积极推动的行为,进一步验证了原告的过错,为减轻委托人违约责任提供了有力证据。
吴震律师凭借处理大量类似案件的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细节。他还申请调取气象数据,虽与本案直接关联性不大,但可从侧面反映合同履行期间的客观情况。同时,通过调查令调取房屋的入库系统记录,查看房屋产权状态变化情况,进一步明确房屋被抵押拍卖的过程。此外,调取出双方交易期间的考勤记录,以证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行为。最后,吴震律师还考虑进行笔迹鉴定,虽本案未实际用到,但为可能出现的证据争议提前做好准备。
最终,法院虽认定合同解除,被告需返还购房款本金,但驳回了原告主张的多年高额利息,仅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吴震律师作为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的审查和精准的抗辩,显著减轻了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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