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它不仅让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也让涉案人员陷入法律的漩涡。今天要讲述的这起诈骗案,就涉及到一位退休职工邹某某,而帮助她在这场法律风波中争取到相对理想结果的,是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的田洁律师。
田洁从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她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刑事领域的案件就有百余件,在诈骗等类型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此次邹某某涉嫌的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她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原来,“x天股权”项目是个诈骗项目,创始人邓某某已被判刑,所谓的分红根本无法实现。但黄某某仍以邓某某亲信等身份,编造各种名义的“x天股权”项目,用巨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人。邹某某参加“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多年,明知回报无法实现,为获取报单款提成,仍按照上级安排积极推广该项目。经鉴定,她向上级转出被害人被骗钱款数额巨大。
面对这样复杂且不利的局面,田洁律师没有退缩。她深知,要为邹某某争取从轻处罚,必须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与法律适用。田洁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这让她在面对大量的证据和复杂的法律条文时,能够迅速理清思路。她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照片、书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在法庭上,田洁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其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深。而且邹某某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赔、主动缴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这些辩护意见,是田洁基于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提出的。她在背后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仔细研究每一个证据,分析每一个细节,才能够如此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与上述相一致的意见。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予以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她到案后坦白罪行、积极退赃、预交罚金,以及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情节,法院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田洁律师始终坚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以高度负责的职业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让邹某某得到了相对公平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姓名:田洁
执业律所: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2311599854
服务地区:开封
执业理念: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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