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各类案件层出不穷,当事人往往会陷入复杂的案件困境。本案中,被告人刘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与他人共同利用“川麻圈”APP组织网络赌博,刘XX负责微信群日常管理并收取房费,涉案金额共计9.8万余元。面临这样的指控,刘XX陷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此时,徐存江律师接受了这起案件。他接手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明确刘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判断是否构成从犯;二是评估刘XX到案后的表现以及可能存在的自首认定等潜在风险。
徐存江律师秉持“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他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指出刘XX系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认为构成自首;强调刘XX系受其丈夫安排参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虽然未认定刘XX构成自首,但认可了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认定刘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为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其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最终宣告缓刑。判决结果为被告人刘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罚金已缴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徐存江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自2020年执业至今,养成了严谨务实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份能力源于他长期在实务中的打磨。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证据意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他办理的案件区域遍布凉山地区多地,在当地的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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