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子浩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深耕于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法律顾问等领域。在这个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项目,结束后曾某要求清算,但账目在廖某手中,曾某自行起诉一审败诉。最初,曾某掌握的证据有限,缺少能直接证明合伙收益和支出的关键证据,这也是一审败诉的重要原因。
郭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仔细审查原一审诉讼方案,发现对曾某不利,于是决定另案起诉。在新的诉讼中,郭律师收集了更多与合伙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的施工记录、采购凭证等,试图从这些细节中梳理出合伙的收支情况。同时,他还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走访,固定证人证言,以证明合伙的实际运营情况。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以未经清算为由进行质证,认为曾某的诉求缺乏依据。郭律师则回应称,虽然没有正式的清算,但通过收集的施工记录、采购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合伙项目的收支情况,足以支持曾某的诉求。
一审时,法院依然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但郭律师没有放弃,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他详细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说明这些证据如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最终,发回重审后的一审采纳了郭律师的观点,支持了曾某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郭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再次强调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最终二审驳回了对方的上诉,曾某取得了最终的胜诉,并且全部执行到位。
郭子浩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着自己的方法论。首先,他会优先审查原诉讼方案,判断其是否对当事人有利,若不利则及时调整策略。其次,他注重从案件细节中收集证据,通过梳理项目资料、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补强关键证据。最后,在庭审中,他会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清晰地向法院阐述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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