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董X、管XX提起公诉。2017年xx月中下旬至2018年x月xx日期间,董X、管XX经事先商量,分时段在嘉善县魏塘街道五洲医院西XX及东南侧围墙空地等处开设赌场,组织不特定人员以“牛牛”方式进行赌博,分别非法获利20000余元、10000余元。当事人希望能争取从轻处罚。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准确认定犯罪情节以及当事人是否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胡多兵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查阅了证人王X、汪X、王XX等人的证言,试图从这些证言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胡多兵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理论教育。在办理此案时,他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深知刑事辩护中证据的重要性,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他采用严谨、务实的工作方式,对各类证据进行逐一审查。他曾是嘉兴市南湖区2017年度普法宣讲团队骨干成员,这使他在法律理解和运用上更加深入,在审查证据时,能够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审查手机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时,他仔细比对其中的数据和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董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管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20元依法予以没收,从被告人董X处扣押的人民币500元、从被告人管XX处扣押的人民币4200元折抵其各自罚金,随案移送的手机2部、扑克牌1副予以没收,继续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在开庭前,胡多兵律师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最后的梳理和补充,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出具了详细的质证意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胡多兵律师处理此类刑事犯罪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再根据证据情况制定辩护策略的方法。他会对证人证言、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核心证据进行细致比对和分析,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他尤其专精于合同买卖案件,同时在合伙、婚姻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但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始终坚持严谨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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