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东日照的法律界,厉春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2014年,她获得执业证后,便一头扎进了法律实务的海洋,主要为各类企业和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在这些领域,当事人往往面临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棘手的问题,如何在众多法律条文和证据中找到关键突破口,是律师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大型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纠纷中,厉春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日照市XX公司将3号、7号两处标准化厂房出租给被告山东XX公司,被告支付首年租金后,自20XX年X月X日起长期拖欠租金且拒不搬离,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提出解除租赁关系、支付拖欠租金、支付逾期违约金等多项诉求,并追加C公司、日照市XX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本案争议焦点众多,包括合同解除时间、租金与占用费计算、违约金标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与补充赔偿责任,案情复杂、标的较大、法律适用难度高。
厉春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她精准梳理案情,全面核对租赁协议、付款记录、房屋交付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明确被告欠付租金、持续占用厂房、构成根本违约的完整事实链条,为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厉春艳律师严谨拟定诉请,围绕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提出了解除合同、支付拖欠租金、主张后续占用费、追究违约金及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的完整诉讼方案。在庭审中,她有力抗辩对方观点,针对被告提出的“合同已于20XX年X月X日自动终止”“违约金过高”“股东不应担责”等抗辩理由,逐一依法驳斥。同时,厉春艳律师推动财产保全,协助原告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关键资产,为后续判决履行提供了坚实保障。最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厉春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全面支持原告诉求的胜诉判决。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ZX、WXX作为死者W某近亲属,起诉要求多名被告赔偿损失共计XXX万余元,并追加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为被告,主张道路绿化遮挡视线、交通部门未尽管理义务,要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厉春艳律师接受XX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后,紧扣事实与法律开展代理工作。她厘清管理职责,明确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不负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紧扣事故认定书,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与道路及绿化状况无关;驳斥“绿化遮挡视线”主张,证实路边树木不影响安全视距;依法阐述无过错不担责原则。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厉春艳律师的抗辩意见,行政机关完全免责。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厉春艳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时,有着清晰的处理逻辑。她总是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然后围绕关键问题收集证据、制定策略。在庭审中,她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有力地抗辩对方观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行政诉讼中的难题,厉春艳律师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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