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的一起诈骗案庭审中,有个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引起了辩护律师陈俊峰的注意。涉案银行卡的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
这个细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这些款项是否能被认定为诈骗金额。若没有明确备注,就无法直接证明这些转账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也就不能将其简单算作诈骗所得。
这起案件由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4)苏1202刑初XXX号。被告人吕XX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成功锁定了这些未备注相关费用信息的争议流水。接着,他制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一方面认可诈骗罪的基本构成,另一方面就存疑银行流水提出异议,主张不应全部计入诈骗数额。
庭审中,陈俊峰律师指出,被告人虽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
在证据链的形成上,陈俊峰律师将各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让法庭清晰看到这些未备注款项的不确定性。他的观点也逐渐被法庭采纳,法庭开始对银行流水进行逐一审查。
最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予以认定。法院最终确认的诈骗总额较指控金额减少了几万元,被告人吕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
这起案件提醒大家,在涉及诈骗等刑事案件时,银行流水的备注信息等细节千万不能丢。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很可能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
陈俊峰律师在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这起诈骗案中,他凭借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成功在关键的量刑数额认定上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判断力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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