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7日,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这一事件影响到了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在此背景下,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的李朝永律师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
李朝永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云南昭通。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行政诉讼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作为昭通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昭通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等,他秉持“专业求精、审慎尽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认真。
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李朝永律师深知责任重大。他深入调查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全面了解滑坡灾害的实际情况以及政府部门的处理措施。同时,他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确保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有清晰的认识。在庭审过程中,李朝永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向法官详细阐述政府在处理此次灾害过程中的合理做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将整个案件的事实清晰地呈现出来,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观点,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体现了他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今后处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成功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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