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导致昭通市永善县XXXXXX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受到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在这样的背景下,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的李朝永律师临危受命,代理永某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面对这起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他以专业求精、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李朝永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他深入调查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方面,他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从中寻找案件的关键线索和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他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向法官详细阐述政府在处理此次灾害过程中的合理举措和法律依据。
李朝永律师作为昭通市律师协会多个委员会的委员,以及昭通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等,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这些优势,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政府的立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意见,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
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为今后处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范本。他通过精细化的事实调查、精准的法律定性以及与法院的深度合作,在不破坏法律规则的前提下,实现了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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