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借贷纠纷领域,套贷转借的情况并不少见。2024年9月,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这对原同事之间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纠纷。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其使用。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等渠道申请贷款,于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原告委托沈杰律师代理维权。从2022年开始执业的沈杰,此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处理过300余起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现金交付的民间借贷纠纷也时有发生。原告许X系装饰装潢行业从业者,2017年经连襟张XX介绍,向素不相识的被告易某某出借10万元现金,因原告日常需现金发放工人工资,故以现金方式完成交付,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5分、借期一年,被告出具借条后由张XX转交原告。借款后,被告仅通过张XX陆续支付了17个月的利息,便不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2019年2月被告在借条下方出具书面还款承诺,约定于2019年6月至8月分期还清借款,然而承诺到期后被告彻底失联,始终未偿还任何款项,原告的合法债权迟迟无法实现。
原告许X委托沈杰律师向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1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自2019年9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试图以消极方式逃避还款责任。沈杰律师制定了精准的举证策略,首先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亲笔出具的借条、书面还款承诺,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被告的逾期违约事实;同时申请关键证人张XX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借款介绍、现金交付、利息转交、催要借款的全过程,与书面证据相互印证。此外,他结合原告自认的利息支付情况,向法院阐明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真实性,且原告主张的逾期利率标准低于原约定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方的举证意见和代理观点,认定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令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合法逾期利息,相关诉讼、公告费用也由被告承担。
除了借贷纠纷,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不容忽视。当事人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法律观念淡薄、家庭监管不足,一时贪念伙同他人在南通多地多次盗窃电动车,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三千余元,已达到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面临刑事处罚与留下案底的风险。案发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先后两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旦被起诉并判决,将对其未来学业、就业、人生发展造成长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沈杰律师在案件开始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耐心安抚情绪,详细了解案件经过、成长环境与真实悔罪态度;随后细致阅卷,梳理完整证据链条,牢牢固定当事人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自愿认罪认罚等核心有利情节。同时推动赃物及赃物折价款全额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主动协调促成被害人对当事人的谅解,为争取不起诉打下坚实事实基础。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原则,他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成社会调查,向承办检察官提交针对性、专业化辩护意见,重点阐述三大关键观点:一是当事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主观恶性较小;二是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三是涉案财物已全额退赔退缴,已获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审查起诉阶段,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高效沟通,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坚持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结果。最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结合未成年人身份、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从轻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为其保住无犯罪记录。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沈杰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借贷纠纷案件里,他精准梳理证据,提前做好法律论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整诉讼策略,协助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提高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在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固定关键情节,推动社会调查与被害人谅解,与检察官高效沟通,提交专业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避免了案底对未成年人未来的不良影响。
实践意义
在借贷纠纷司法实践中,对于套贷转借的借款合同,法院会严格审查其效力,若款项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合法的本金及合理利息仍会得到支持。对于现金交付的民间借贷,关键证据的收集和相互印证非常重要,证人证言能起到补充和强化证据链的作用。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司法实践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原则,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会综合考虑各种从轻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
结尾
面对套贷、现金借贷难举证、未成年人犯罪留案底等普遍法律困惑,沈杰律师凭借其在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突破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成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借贷纠纷中的当事人追回欠款,让未成年人避免留下犯罪记录,重新开启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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