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生活,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不宜抚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法院综合考量。可从经济、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等证明自身优势,指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之处。
4.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多和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想跟自己生活的想法。
二、打离婚官司要怎么去争取子女抚养权
1.争取抚养权,先了解法院按利于子女健康和权益判决的原则。
2.子女不满两周岁,通常随母,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3.子女已满两周岁,可从收入、居住环境等证明抚养优势,还可提供陪伴多、感情好及长辈能帮忙照顾的证据。
4.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法。
5.指出对方不利于抚养的因素,全程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保持理性。
三、打离婚官司要怎么确定败诉的一方
1.离婚官司中,败诉方不能简单界定。若原告请求离婚未获法院支持,原告在离婚诉求上算“败诉”。
2.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多项诉求时,需分项判断。如原告主张分割财产未被支持或未按其比例分割,原告这部分“败诉”;被告不同意分割却被判决分割,被告这部分“败诉”。
3.争取抚养权未成功,诉求方“败诉”。最终结合诉求支持情况和案件整体综合判定。
打离婚官司要怎么去争取孩子抚养权,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除了关注争取抚养权本身,还需了解抚养权变更和抚养费支付的情况。若获得抚养权后,出现对方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就可能面临抚养权变更的诉讼。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也常引发纠纷。如果您正处于或即将面对离婚官司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状况,对这些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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