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这起事故引发了一场赔偿纠纷,A起诉要求被告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于彩霞律师在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实务,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于彩霞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且自身操作不当。她将这些事实进行举证,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庭审中,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于彩霞律师建议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这一策略被法院采纳,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同时,于彩霞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在这起案件中,于彩霞律师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成功将C的责任比例控制在10%的低位,避免了后续二次手术费用的追索风险,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于彩霞律师不仅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表现出色,在劳动合同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等案件中也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专业成就价值,责任守护信任”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与业界的广泛赞誉。当案件尘埃落定,当事人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这就是于彩霞律师专业服务的最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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