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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49333.4元及逾期违约金等,被告则以“合同无效”抗辩,主张公司回购股权属抽逃出资,且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委托人陷入被动。此时,2019年开始执业、已有1500+案件实战沉淀的张燕梅律师接手此案。
张燕梅律师首先对双方的微信记录进行逐页审查,发现其中有股东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详细沟通,明确了转让的真实意愿。为验证其真实性,她联系微信官方调取原始记录,这一发现为证明协议系股东间真实合意提供了有力支撑,确定了后续以证明协议有效为重要方向的策略。
接着,张燕梅律师对付款凭证进行细致比对,发现部分款项是由张X个人支付,推测张X可能为实际受让人。为进一步验证,她前往银行调取详细流水记录,这一发现使得在锁定责任主体上有了重要线索,后续着重从张X个人行为与协议的关联性进行深入调查。
之后,张燕梅律师查阅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年报,发现股权比例归零记录,结合分期付款事实,构建起完整的履约证据链。凭借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文件的经验,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关键证据。同时,作为曾担任滨湖区知识产权委员、熟悉法律知识传播与教学工作的她,深知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她依据协议签章、年报变更记录及张X个人付款行为,成功锁定张X为实际受让人。
最终,法院支持核心诉求,判决张X支付到期转让款667332.6元,违约金以日万分之二标准自2023年8月20日起算,诉讼费、保全费11337元由张X承担7907元。张燕梅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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