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林强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同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以及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2019年11月29日,被告彭X驾驶货车在昆明市官渡区行驶时,车辆右后外轮与行人裴X刮擦并碾压,导致裴X受伤。事故发生后,彭X驾车驶离现场。经交警认定,彭X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裴X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47天,最终因伤重救治无效死亡。彭X所驾车辆在XX公司XXXX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死者家属将彭X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满林强律师接手此案后,深知案件的关键在于对“驶离”与“逃逸”的界定。他认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满足“为逃避法律追究”这一前提条件。在本案中,彭X在事故发生后并不知道撞到了裴X,且考虑到事故发生地的现场环境,以及事发后彭X将车停在事故发生地不远的地方,其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思表示,不应当认定为逃逸。同时,满律师指出,被告保险公司并未依据相关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彭X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对于死者死亡赔偿金能否参照城镇标准计算的问题,满林强指导原告提交了死者生前在城镇居住的证明,该证明由死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效力极高,最终法院予以采信。关于保险公司抗辩死者医疗费有部分是自身疾病的主张,满律师依据《人损司法解释》,指出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保险公司并无证据证实其观点。
2020年9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XX公司XXXX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67961.52元,被告彭X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73735.24元,总计获赔124万余元。满林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价值和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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