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坤律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是民盟盟员,现任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德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的成长之路,是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过程。从踏入法律行业的那一刻起,他就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建工纠纷等领域,其中刑事辩护方向更是涵盖网络黑灰产类犯罪、毒品类犯罪、涉黑类犯罪等多个复杂类型。
在众多案例中,有一起诈骗罪案件令人印象深刻。被不起诉人唐XX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11月2日被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指定监视居住,后经历取保候审等程序。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0年3月30日,唐XX以朋友朱X的名义注册成立中江县xx家庭农场,采用无中生有上报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了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对xx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助金10万元人民币。李坤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审查证据,多次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唐XX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李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另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娄X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取保候审。2025年3月,四川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全XX公司签订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合同,娄X作为维护人员,应天全xx公司要求排查二氧化硫排放数据异常问题时,干扰自动检测设施,导致监测到的氮氧化物含量严重失真,致使天全xx公司违法排放氮氧化物,严重污染环境。直到2025年7月16日,被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李坤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为娄X辩护,指出娄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整改等情节。最终,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娄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娄X不起诉。
李坤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当事人的信任来之不易,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但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未来,四川德阳李坤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公平正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