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XX和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马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让黄XX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黄XX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某某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某某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下的欠款一直拖着不还。黄XX多次微信催款,马某某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黄XX无奈之下,委托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维权。
核心争议点如下:
1.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
双方主张:原告黄XX认为借款合同有效,被告应按约定还款。但被告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进行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因为套贷转借这种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被告应偿还的欠款金额:
法院查明: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
双方主张:原告黄XX主张被告马某某偿还549000元本息。被告马某某未进行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被告应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虽然合同无效,但被告实际使用了原告的资金,应当返还本金及合理的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自己的权益难以保障。其次,借钱给别人时,不管关系多好,都要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最后,如果遇到对方拖欠还款,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结尾
在这起借贷纠纷中,法院认定因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但依然判决被告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保障了原告黄XX的合法权益。沈杰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他自2022年开始执业,已处理案件300余起。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面对套贷合同效力认定、大额资金往来核对等难点时,能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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