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楷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服务于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法律服务,在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经验丰富。
此次案件是一起恋爱期间终止妊娠赔偿纠纷。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原告怀孕后,双方就终止妊娠及补偿事宜协商未果。2024年10月29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书面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4年11月2日前支付原告终止妊娠手术费、术后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0元。然而,原告依约完成手术,被告却未按期付款,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原告遂委托单楷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但仅靠此协议难以全面证明案件事实。单楷律师介入后,精准固定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医院检查及手术病历等。这些证据完整还原了案件事实与协议约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单楷律师提交了收集到的关键证据,以证明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被告的违约事实。被告虽未到庭质证,但从常理推测,若其到庭,可能会对调解协议的效力、原告是否依约完成手术等方面提出质疑。对此,单楷律师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说明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协议完成终止妊娠手术,被告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0元,并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支付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单楷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了精准收集并整理核心证据的方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采信奠定基础;同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协议效力与被告违约责任,使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在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推动法院缺席判决,保障委托人的程序与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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