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台州的某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与被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原告公司按《材料采购协议书》约定足额供货,双方两次结算确认总材料款共计626万余元,然而被告公司仅支付370万元,尚欠256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公司多次催告无果后,委托浙江甲X律师和2023年开始执业的陈秋秀律师共同代理本案。陈秋秀律师服务于浙江台州,在法律行业深耕8年多,2018年至2023年深耕公司法务领域,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风险把控上形成了独特的敏感度。2023年后主要从事诉讼争议解决,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
庭审中,被告公司对欠付货款金额无异议,但以还款能力低为由请求推迟付款。陈秋秀律师与团队律师迅速行动,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他们快速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核查合同约定、供货凭证及结算记录,精准确认被告公司欠付材料款金额,明确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及维权相关费用的主张依据,确保诉求合法、有据、具体,为诉讼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陈秋秀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链条,精心整理《材料采购协议书》、对账单、补充协议、过磅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条。在庭审中,陈秋秀律师清晰阐述原告公司的履约情况,针对被告公司“还款能力低”的辩解,依法强调其付款义务,有力支撑了原告诉求。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剩余材料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全部支持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拖欠材料款256万余元、利息损失,以及保全相关费用共计10120元。
陈秋秀律师作为入选台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青年律师,曾任XX校法学学会会员、杭州XX公司法律顾问,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原告公司追回全部拖欠材料款,还依法主张利息损失及维权相关费用,最大限度弥补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彰显了律师在商事纠纷中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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