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邝珍律师自2008年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有约18年的执业经历。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现就职于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在紫阳县的法律服务市场中,邝珍律师深耕多年,累计承办当地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着扎实的实践经验。
在2021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邝珍律师接受原告李某某的委托。原告李某某因事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获得赔偿金后,被告杨某某以经营摩托车零售店进货急需资金为由,于2019年6月13日向其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2分,用期一年,利息三个月一付,到期不还,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借款后,被告仅偿还6个月利息6,000元,便不再偿还本金和余下利息。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控方(被告)未作答辩,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邝珍律师代理原告,为证明主张,提供了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主体资格、被告出具的借条证明借款事实,以及律师费增值税发票、银行现金缴费单证明合理开销。
从法理支撑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在借款后,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对于利息,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24%支付,2020年8月20日至本息清偿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同时,借条中约定如被告违约应支付一切费用,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应由被告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24%支付;2020年8月20日至本息清偿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同时支付律师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1,625元,减半收取812.5元,由被告杨某某负担。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邝珍律师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定维护。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也为紫阳县的法律服务市场增添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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