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烜墚律师接手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二审,当事人李X一审已认罪认罚,被判决构成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案件陷入绝境。
这起案件难点重重。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明确,一审也已作出有罪判决,形成了看似难以打破的局面。从法律层面看,要推翻有罪认定,需精准找到法律漏洞和事实偏差。在事实方面,李X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存在争议,其索要钱财的行为究竟是非法占有还是自力救济,界限模糊。
张烜墚有着独特的破局视角。他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这使他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他接手此案后,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他深知在这种“认罪认罚”看似铁案的情况下,常规思路难以突破,于是采取了技术性上诉的策略,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
在实战拆解中,张烜墚的履历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在侦查监督科工作,这让他深知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标准。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他还凭借多年积累的沟通经验,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在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时,他结合自己对刑民交叉案件的独到见解,指出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属于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侵权赔偿;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在二审庭审中,他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
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张烜墚不仅是诉讼的赢家,更是正义的守护者。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坚定的信念,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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