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X年,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XX公司与XX公司陷入了一场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XX公司是一家房开企业,XX公司则是专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矛盾。XX公司在明知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情况下,多次恶意提起民事诉讼并错误保全XX公司银行账户,导致XX公司账户被冻结长达三年之久,无法正常出售房屋回笼资金、自有资金也无法正常流转,进而无法在短时间内另行筹措土地出让款而构成违约,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
202X年,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沙璇律师正式介入。沙璇毕业于贵州大学,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她从事法律工作12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是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接手案件后,沙璇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就是收集双方所有的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保全申请书、裁定书等。
沙璇仔细比对了被上诉人4次诉讼的文书,发现其主张的金额前后差异巨大。第一次诉前保全金额为万余元,第一次起诉及申请诉讼保全时金额变更为万,撤诉后第二次起诉并申请保全时金额又变为万元,最后一次提起诉讼及保全时主张的金额再次变更为万。这种标的额的巨大差异,证明被上诉人在提起诉讼及申请保全时,从未抱有认真审慎的态度,对案件具有极强的随意性。
同时,沙璇还发现被上诉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虚构所谓情况紧急的证明,且未按照法律规定时限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当上诉人账户即将解冻时马上提起诉讼并通过诉中保全的方式继续查封上诉人账户。在第一次诉讼审限即将届满时为达到继续冻结上诉人账户的目的申请撤诉,并仅时隔几日提起第二次诉讼并申请第二次诉讼财产保全。这些行为都表明被上诉人使用了包括但不限于诉前保全、撤诉、上诉、重复起诉等手段恶意延长冻结上诉人账户的时间。
沙璇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确定了主张被上诉人存在恶意保全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律路径。她作为贵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贵阳市律师行业妇联委员会副秘书、贵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律师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贯坚持“先理清诉讼脉络,再深挖保全过错”的事实操作习惯。她会仔细审查每一份诉讼文书,梳理案件的时间线和关键节点,找出其中的疑点和漏洞,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沙璇律师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XX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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