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连东律师于2023年开始在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此次案件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是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被告是私自改造车库的小区业主,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实施了损坏电梯的行为,以及是否应承担电梯维修费用。
案件初始,原告方掌握了一些初步证据,如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等,但对于被告行为与电梯损坏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维修费用的合理性缺乏足够的支撑。杨连东律师介入后,迅速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收集了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这些材料明确了维修电梯的实际费用;还整理了微信沟通记录,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提出“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抗辩理由。杨连东律师针对这些理由,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他从法律角度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杨律师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擅自改动公共设施,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杨连东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是,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全面还原事件过程;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逐一梳理事实并对应证据,从法律层面进行严密论证;围绕案件核心问题发表专业意见,以扎实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逻辑瓦解对方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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